陽貨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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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貨第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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堯曰第二十
(回奉元書院總頁)
2009年2月14日 星期六
19. 宰我問:「三年之喪期已久矣!君子三年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。舊穀既沒,新穀既升;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」子曰:「食夫稻,衣夫錦,於女安乎?」曰:「安!」「女安,則為之!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今女安,則為之!」宰我出。子曰:「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後免於父母之懷。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;予也,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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